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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0市州通报多起典型问题

2023-12-26 来源:墓碑系列

  人民网成都10月8日电 (李强强)日前,四川10市州通报多起典型问题,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

  1.锦江区原园林林业绿化工程管理所内业科负责人李晓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李晓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供货商、劳务提供方万某某、朱某某、王某某所送节日红包、土特产、商品券,并接受王某某吃请,共计7500元。2022年4月,李晓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金牛区抚琴街道金鱼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张洪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张洪俊分管该社区财务工作期间,多次违反规定决定发放通讯费、加班费,共计47270元。2022年5月,张洪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集团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周杰收受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2020年中秋节至2021年中秋节期间,周杰先后多次收受区人民医院集团项目承接方尹某某所送红包礼金、月饼、红酒等,共计4200元。周杰还存在别的违法问题。2022年5月,周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来得到的予以收缴。

  4.新津新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帅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8年1月至12月,李帅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11次,共计2896.04元。2022年4月,李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5.邛崃市大同镇原副镇长徐自德收受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等问题。2020年12月,徐自德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大同镇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方负责人李某邀约的聚餐活动。2021年1月,徐自德家庭办理丧葬事宜过程中,李某委托朋友利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徐自德转账10000元。2022年6月,徐自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1.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洪斌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7年6月,戴洪斌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期间,接受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打麻将娱乐活动,并收受请托人以“打麻将垫底钱”名义所送现金5000元。2021年11月,戴洪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来得到的予以收缴。

  2.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晁忠贵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晁忠贵在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共计3600元。2021年7月,晁忠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攀枝花市东区督导室专职督学林少远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6年7月至2020年7月,时任攀枝花市第十八中小学校校长林少远多次收受该校食堂承包人以现金和微信转账方式所送红包礼金共计2.8万元。林少远还存在别的违纪问题。2022年6月,林少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学原副校长莫如奎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9年1月至11月,时任大河中学副校长莫如奎在其所在学校下属公司大河中学印刷厂以“试卷保密费”的名义领取补助4600元。2021年7月,莫如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盐边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谢朝康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谢朝康在负责盐边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建设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共计8000元。2021年12月,谢朝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1.江阳区北城街道城管中队协管员李冀川、陈宇、古波接受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春节期间,李冀川、陈宇、古波接受个体工商户李某安排的宴请,并分别收受“红包”1000元。2021年3月,某广告公司老板刘某为感谢陈宇为其介绍广告业务,送给陈宇现金5800元,陈宇分给古波3500元。古波还存在别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1年12月,李冀川、陈宇分别受到记过处分,并被取消2021年度绩效考评资格;古波受到开除处分。违法来得到的予以没收。

  2.龙马潭区泸化中学原校长宋泽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8月至2020年2月,宋泽华在担任泸化中学校长期间,2016年向该校168名高中教师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3.21万余元,2015年至2020年期间以升学奖、诊断奖等名义向该校69名初中教师违规发放奖励165.56万余元,宋泽华个人从中领取1.64万余元。2022年6月,宋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清退。

  3.泸县玄滩镇劳动村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经劳动村村干部商量决定,利用周末组织村干部7人到纳溪区花田酒地景区旅游,产生的门票费和午餐费共计460元在村级日常运行的成本中报销;2019年3月,该村村干部再次商量决定,在“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村组干部13人到重庆永川动物园旅游,产生的门票费、午餐费、车费等共计1830元在村级日常运行的成本中报销。2021年1月,劳动村原党总支书记程宗艳、原村主任邓自前、原村副主任兼报账员林伦书、原村监委会主任邓基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退缴。

  4.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唐益,大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民武装部部长邓锐等人接受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3月17日,唐益带队到大村镇开展例行安全检查工作后,与邓锐等人接受该镇某砖厂负责人陈某某在某酒楼安排的午餐宴请,并享用陈某某提供的白酒和香烟,宴请产生的费用共计2260元由陈某某支付。2022年3月,唐益、邓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宴请的其他公职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宴请费用予以收缴。

  1.平武县金融办原主任、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晓斌收受请托企业财物,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面提供帮助的问题。2017年,张晓斌利用职务便利,在竞争性谈判中指定企业承揽项目、为工程承包人说情打招呼,多次收受企业所送现金。2018年,张晓斌在公开对外招标中为帮助不符合招标条件公司,对投标人资格条款“量身”修改,使该公司顺利中标,在事后收受该企业财物。张晓斌还存在别的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张晓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三台县中医骨科医院药械科原科长、药剂科原主任唐昌敏利用职务便利索要企业回扣的问题。2010年4月至2018年3月,唐昌敏利用职务便利,在自行确定医院药品供应商过程中,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多次向2户民营医药企业索取回扣。唐昌敏还存在别的违法问题。2022年6月,唐昌敏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梓潼县住建局造价站原管理十级职员孙小明诈骗的问题。2020年7月,孙小明利用其住建局工作人员身份,谎称能帮企业承揽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骗取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竞标报名费”3万元。2022年6月,孙小明被开除党籍,同年8月,被开除公职。2022年7月,孙小明因犯诈骗罪,被梓潼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千元。

  1.旺苍县原盐河乡副乡长惠人鑫监管验收流于形式的问题。2018年至2019年,原盐河乡青山村实施2018年水务脱贫攻坚产水配套项目渠道配套工程和蓄水池工程,惠人鑫未按照工程设计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未发现质量问题便签字确认并出具项目运行良好证明。之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惠人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青川县骑马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光瑜以他人名义实施项目的问题。2020年3月,骑马乡中元村、光明村、原岩埝村实施202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王光瑜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实施了上述项目,从中获利2.7万元。2022年9月,王光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苍溪县百利镇涧溪村原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牛和平、廉勤委主任任长义监管验收流于形式的问题。2020年,百利镇涧溪村实施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补短和巩固提升项目,牛和平明知该项目未完全按照规划实施,仍向验收组提供虚假情况。任长义明知验收失真,也未向验收组反映,致使该项目超支工程款1.12万元。2022年8月,牛和平、任长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利州区宝轮镇原苟村党支部书记李安岳、村委会主任杨德成违规指定他人实施项目并收受好处费的问题。2019年,宝轮镇原苟村实施农产品展示用房和旅游点公厕项目,李安岳、杨德成将该项目违规指定给他人实施。之后,李安岳、杨德成分别收受他人好处费0.5万元、1万元。2022年6月,李安岳、杨德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昭化区红岩镇会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母碧周、村委会副主任刘小明违规指定他人实施项目的问题。2020年,红岩镇会果村实施白芨产业园土地整理及配套设施项目,母碧周、刘小明未按规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策,擅自决定将白芨产业园土地整理及配套设施项目指定给他人实施。此外,母碧周、刘小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母碧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刘小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朝天区两河口镇大尖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韩金安违规确定施工材料供应商的问题。2021年至2022年,两河口镇大尖山村实施原杨家村委会至笋用竹产业基地公路硬化等项目,韩金安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严格按程序确定施工材料供应商,造成不好影响。2022 年9月,韩金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内江市市中区城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余小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等问题。余小东作为市中区城西街道甘泉寺社区包片领导,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所包片的高风险区甘泉寺社区落实静态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同时,余小东违反静态管理期间防疫人员“集中食宿、闭环管理”规定,在所居住的小区已被确定为中风险区后仍每日回家,直至2022年9月16日被隔离管控在家,既严重贻误工作,又存在较大的疫情传播风险。2022年9月20日,余小东被立案审查。

  2.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晓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2022年9月16日至17日,罗晓华作为东兴区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核酸检测工作专班组长,工作疏忽,统筹调配该区核酸采样医务力量不到位,导致辖区内3个街道核酸采样工作运转不畅,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30日,罗晓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威远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周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2年连续5年春节前夕,周军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共计2.3万元。2022年9月,周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

  4.资中县粮食储备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孙先仲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5月18日,孙先仲到该粮食储备中心报到,当天在干部职工微信群内发消息预通知干部职工于5月21日聚餐。5月21日,孙先仲召集20余人到重龙镇某餐馆聚餐,共花费2436元。随后,经孙先仲同意,该粮食储备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以“粮食系统职工会议餐”等名义报销聚餐费用。2021年12月,孙先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规费用已退赔。

  1.广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泽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22年9月9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陈飞、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陈禹帆等5人组成的市级核查组在广安区开展交叉考核工作。当晚,张泽平在广安区某餐厅接待市核查组一行,并超标准安排5名干部陪餐,违规安排饮用“舍得”白酒,共花费2125元。2022年9月15日,张泽平被党纪立案审查。参与接待的其他人员正接受进一步核查。相关费用已上交。

  2.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陈代斌,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王亮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4月28日晚,武胜县沿口镇某餐厅老板李某某为获得陈代斌、王亮对其餐厅经营给予关照,在其餐厅宴请陈代斌、王亮二人,共花费1000元。上述违纪问题被此次中秋、国庆期间纠治“”专项督查发现。2022年9月28日,陈代斌、王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收缴。

  3.武胜县环卫管理所副所长杨小明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22年9月1日,杨小明向单位申报为其女操办婚宴5桌;9月9日,实际操办44桌,且违反《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疫指办发〔2022〕65号)要求“50人以上的宴席、宴会和农村坝坝宴一律暂停举办”之相关规定。2022年9月28日,杨小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宝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大队长郑人川非法倒卖大理石矿、向辖区内企业摊派费用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2014年上半年,郑人川在担任宝兴县公安局蜂桶寨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影响,伙同他人以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实际未出资的方式倒卖辖区内某石材公司大理石矿,以此赚取差价。2018年,郑人川通过入干股的方式参与大理石矿买卖,非法获利3万元。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郑人川在担任宝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多次向辖区内个体老板、私营企业主收取赞助费用于支付单位接待和聚餐支出。郑人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郑人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汉源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杨博违规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损害市场环境等问题。2015年至2021年,杨博在担任汉源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汉源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项目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钱款;多次收受个体老板、施工企业负责人赠送的高档烟酒等礼品;多次向个体老板借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开支。杨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杨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石棉县川建建设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潘存忠违规收受企业钱款损害市场环境问题。2018年10月至2022年1月,潘存忠被聘为石棉县某低温储备库建设项目业主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施工验收、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人赠送的现金共计1.3万元。2022年6月,潘存忠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来得到的已收缴。

  4.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镇福国村2组组长姚景全吃拿卡要阻碍重点工程建设问题。2022年4月,我市一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进场施工时,将部分施工器械临时堆放在福国村2组一村民未征用土地内。姚景全在帮助协调过程中,因向该企业索要占地费和“误工费”未果,便与该村民一道将部分施工器械搬到施工便道阻拦工程车辆通行,最终该企业被迫支付了相关费用。2022年6月,姚景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索要的“误工费”已退还该企业。

  1.资阳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刘学鹏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收受红包等问题。2013年2月,刘学鹏接受成都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安排,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旅游,其部分机票、住宿和餐饮等费用由该销售人员支付。2016年1月,刘学鹏收受资阳某医药有限公司原销售人员以拜年名义送予的红包3000元。刘学鹏还存在别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刘学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资阳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党支部书记曹堂俊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问题。2015年至2021年,曹堂俊先后收受市粮食储备库有关项目供应商、承建商送予的五粮液白酒7瓶、中华香烟1条、虫草100根、竹叶青茶叶1盒、长城干红系列红酒2瓶,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2019年至2020年,曹堂俊和市粮食储备库副主任秦某、李某商议后,超额发放2018年和2019年经营目标奖共计85000余元,以采购“值仓终端设备”名义,为市粮食储备库职工每人购买华为荣耀手机1部。曹堂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曹堂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资阳市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办公室主任黄超借培训为名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7月,黄超受单位安排到青海省西宁市参加培训,在得知培训并未安排课程后,未及时向领导报告,也未及时返回,而是在西宁市进行了为期6天的旅游,并在回单位后报销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出差补助共计8180元。2022年7月,黄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雁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事业干部唐薇违规使用公务油卡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唐薇利用保管单位公务油卡主卡、报销公车油费、为单位公务油卡分油的职务之便,违规使用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43次,共计消费金额12000余元,私自使用公务油卡主卡购买非油品商品6次,共计消费金额800余元。同时,唐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唐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5.安岳县云峰乡违规发放福利、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21年2月,云峰乡党委书记唐飚与乡长吴正炼商量决定,以“车费油费”名义向该乡31名职工每人发放1000元福利。2021年3月,组织该乡17名干部及1名家属到自贡参观灯会,由公款支付产生的门票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共计4299元。2022年6月,唐飚、吴正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全水华违规收受购物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至2022年,全水华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面值共计2900元的购物卡,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在安排业务培训工作餐时违规提供酒水。全水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全水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西昌市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漏管失控问题。8月26日,西昌市北城街道老西门社区月城阳光家园小区居民马某某从成都返回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马某某在8月26日至31日期间处于漏管失控状态。由于有关人员工作不到位,延误疫情处置时机,导致疫情传播扩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西昌市纪委对北城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张丽萍,北城街道老西门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贾凤羽、社区居委会委员李玉萍进行立案审查。西昌市监委对老西门社区网格员张尔威进行立案调查。

  2.甘洛县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漏管失控问题。9月1日,甘洛县田坝镇麻窝村村民木及某某从成都返回甘洛,有关部门和单位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导致其在9月1日至4日期间处于漏管失控状态。在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三令五申要求各县(市)加强返乡人员报备管控的情况下,甘洛县有关人员仍然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隐患。甘洛县纪委对田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易国洪,分管副镇长张美容,田坝镇麻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木呷进行立案审查。甘洛县监委对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高桥,田坝镇麻窝村1组组长木留八斤进行立案调查,责令木留八斤辞去组长职务。由甘洛县主管部门对田坝镇麻窝村村医阿衣以甲莫按程序予以解聘。

  3.会东县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漏管失控问题。9月22日,会东县野租乡拖落村村民吴某某等3人从新疆库尔勒市途经成都返回会东。入境会东后,成都市金牛区疾控中心发来关于吴某某等人初筛阳性的协查函,会东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卡点值守和协查处置中,未按规定调派车辆闭环转运相关人员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导致漏管失控,造成不好社会影响。会东县纪委对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张燕进行立案审查。由会东县主管部门对卡点当值村医李朝刚按程序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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